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李艳霞)3月25日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提升青少年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杜绝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新疆莎车县人民法院12名法治副校长深入辖区中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法治宣传活动,用法治力量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课堂上,法官们从真实的案例开始引导,结合学生们的年龄和心理特点,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校园欺凌的危害以及如何正确应对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述,以案说法,既不要做校园欺凌的“旁观者”,也不要做“受害者”,更不做“欺凌者”,不能“以暴制暴”,要敢于向校园欺凌说“不”,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坚决反对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此外,法官们还提醒老师及家长,要及时关注孩子的心理变化,及时发现并予以正确引导,要深刻认识到没有了校园欺凌的施暴者,自然也没有了校园欺凌的受害者的道理。面对校园欺凌时,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学生在遇到校园暴力时要临危不乱、及时报告、依法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