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李乃栋 苏明明)河南省光山县司法局通过“调解+普法”方式调解多起涉企纠纷案件,既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实现涉企案件高效灵活处理,以实际行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调解+普法 高效解企愁
2022年王某在余某门店购买窗户,欠货款7461元。2024年2月9日,王某支付货款2461元,剩余货款5000元。余某多次催要无果,故申请司法调解。
调解员接到申请后及时向双方了解情况,王某认可欠款事实,但因手中无钱,不能按时结算。调解员运用情理法结合方法进行调解,劝说其树立诚信意识,不应以手中无钱为由拖欠货款,且欠款数额不大拖欠多年,要积极主动还款。
经调解员李学信、梅诗岚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后达成调解协议:王某于2024年6月7日付欠款1000元,6月30日付清剩余欠款4000元。王某在协议签字后及时履行部分协议内容,向余某海支付了货款1000元。
调解+普法 为和谐助力
送货员胡某在2022年12月给某酒店送货,共计货款396元,胡某多次催要酒店方结清货款无果,且酒店方将胡某的电话和微信都拉黑,导致胡某无法联系酒店方,故到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经商事纠纷调委会人民调解员调查了解后,欠款情况属实。调解员对双方进行耐心调解,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某酒店负责人周某某答应还款,并及时通过调解员微信转账付款,了案结事,这次经济纠纷得到及时化解。
光山县司法局践行“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将矛盾解决在基层,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