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艾合麦提·吉力力)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卧里托格拉克人民法庭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双方握手言和。
2024年6月7日,阿某与买某之间因劳务合同纠纷诉至卧里托格拉克人民法庭,收案后,承办法官认真了解案件情况,考虑到涉案金额小、事实争议不大、法律责任较明确、法律关系基本清楚等因素,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的同意后,优先启用诉前调解程序。
为了更好地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法官本着“法为上、情为先、理为重、和为贵”的办案思路,耐心细致地进行沟通和疏导工作。最终,在承办法官的细致地释法说理下,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一致同意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今后,伽师县人民法院卧里托格拉克人民法庭将继续推动诉源治理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消灭在萌芽、解决在基层,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