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赛琴高娃)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成功调解一起劳务纠纷案件,最大限度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权益,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赢得当事人的好评。
王某在2022年承包工程期间,雇佣了白某在工地拉运水泥,双方对拉运水泥的数量及价格进行了约定,工程结束后,双方进行了结算,共计劳务费9000元,并说定于2022年年底一次性付清,但王某以各种理由拖延付款,白某多次索要未果后,将王某起诉至和硕县人民法院。
为充分保障劳务者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在第一时间联系被告了解案件情况,同时了解到被告在外误工,到庭参加诉讼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于7月24日组织双方在掌上法庭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引导双方,从法律规定和诉讼成本等多个方面综合考量,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并在掌上法庭进行了调解笔录在线签字、文书电子送达等流程,案件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和硕县人民法院今后将不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将在线诉讼作为践行枫桥经验的举措,扎实开展人民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工作,努力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