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曹寅)为主动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积极转变管理理念,优化管理方式,着力打造精细化、智慧化审判管理新格局,新疆伽师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将新指标体系作为加强审判管理的重要抓手,扎实推动司法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全面提升。
全面落实审判权责清单。该院结合审判执行运行情况,不断完善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修订完善《伽师县人民法院院长、庭长、法官、审判辅助人员职责清单》《审判委员会委员工作规则》《审判委员会委员履职考评机制工作规则》《院长庭长审判管理监督职责的规定》等制度,重点就确保有序行权、强化审判监督管理等事项作出细化规定,确保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人员在办案平台中,实现履职行为可提示、可留痕、可倒查、可监督,并将此作为院庭长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审判质效管理。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伽师县人民法院院庭长案件阅核暂行办法(试行)》,明确院庭长监管既是权利又是责任。通过庭长、分管院领导、院长三个层级监管责任,实现审判权与审判监督权的有机统一。
全面落实院庭长监管责任。采取阅核+评查的方式,持续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制作《伽师县人民法院案件阅核流转登记表》,强化了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职责,有效保障了法律文书阅核制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运行。
全面提升案件质量水平。通过落实“阅核”制度,进一步加强司法权力制约监督,把好监督管理关、案件质量关、审判效果关、实现集体会诊、业务指导,及时发现解决案件裁判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正确适用法律,统一裁判尺度,以“如我在诉”的意识为人民群众普好法、办好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