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努尔阿米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新疆喀什地区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探索涉企纠纷化解最优解,大力推动法律服务“再升级”,高质量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为喀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开通涉企绿色通道 解决企业“急难愁盼”
“这就办好了吗?”在喀什中院立案诉讼服务中心,一名当事人通过民营企业诉讼案件“绿色通道”,仅短短几分钟,就办理完成了立案手续,对喀什中院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连连点赞。
“如我在诉”显温度,诉讼服务再升温。为让各族群众既能感受到诉讼服务的高效便捷又能切身感受司法的温情,2019年以来,喀什地区两级法院全力推动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整洁、明亮、科技体验感强,一站式的诉讼服务消除诉讼障碍,方便当事人到法院解决纠纷。
如何跑出加速度,确保涉企纠纷得到高质高效的化解?喀什地区两级法院专门开通民营企业诉讼案件“绿色通道”,并在诉讼服务大厅醒目处设立提示牌,安排专人审核材料,一次性全面告知补正事项及期限,提升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案件立案效率。
2023年9月1日,英吉沙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绿色通道快速受理英吉沙县某热力公司诉阿某自2020年11月至2023年3月长期不缴纳暖气费一案。经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均同意诉前调解解决。经速裁团队释明法理,阿某认识到双方形成的是供用热力合同关系,热力公司如期履行供暖义务,自己也应履行支付供暖费义务,当天向某热力公司支付了暖气费6336元。
据悉,为进一步缩短案件办理流转周期,加快涉企诉讼案件审理周期,喀什地区两级法院已经成立速裁团队58支,并安排专门合议庭对涉企速裁纠纷案件快审快结,提升了涉企案件办理效率。
“2024年以来,已办理1282件涉企业案件。”喀什中院立案庭副庭长杨磊说,“我们还对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实行优先开庭、优先合议,加强案件调解力度,以快审机制确保民营企业账款及时回笼,确保案件快速审结。”
妥善处置涉企纠纷 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审理涉及劳务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针对确因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等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合同未按时履行等问题,法官综合考虑影响因素开展调解工作,因企业资金流动等问题,注重调解做好分期支付、延期履行等工作,在缓和矛盾的过程中,依法缓解困难企业的债务压力,盘活企业生产活力。
一边要考虑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如何解决两难局面?在处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依照申请,喀什中院冻结了被申请人莎车县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名下基本户资金,后被申请人以发放工人工资、结算工程款等为由,申请保全财产置换。申请人莎车县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银行反担保函为担保,喀什中院依法解除对该公司基本户的查封,缓解了该公司的资金困难,既让工人能够及时拿到工资,又避免企业因法院执行而造成经营困难,体现了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坚定态度。
创新涉企服务举措,喀什地区两级法院深化府院联动、法企联动,为涉诉企业更好经营吃下“定心丸”。
企业因纠纷导致诉讼被依法财产保全,在解决纠纷过程中,为避免因诉讼财产保全而影响企业经营的问题,2024年3月,喀什市人民法院组织企业代表座谈调研,倾听企业心声,引入保险公司现场为有需要企业提供担保业务。同时,将融资担保公司引进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开展反担保工作,既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大大降低对被保全人的影响。“涉诉企业提供相关手续材料后,我们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立即提供足额银行存款或反担保保函。”喀什市鑫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人员介绍道。
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喀什地区两级法院坚持善意文明与强制执行相融合,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岳普湖县某公司因建设施工合同纠纷被起诉,经一审、二审后,判决其应向原告杨某支付工程款50万元。进入执行程序后,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向该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同时执行法官向该公司负责人释明拖延履行、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会面临的不利后果,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履行了50万元的付款义务。为肯定该公司履行判决义务的行为,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向该公司出具了《结案证明书》,证明其已主动履行完毕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最大限度消除失信惩戒对被执行人的不良影响,护航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精准上门破解难题 共话创新再增活力
随着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喀什片区工作的持续深化,喀什地区民营企业发展迎来新的机遇,纷纷扩大规模,拓展市场。
“我们公司正在努力拓展中亚市场,但是对可能面临的风险缺乏预期,也不了解相关规定,今天宣讲的内容非常务实,对我帮助很大,感谢法官!”近日,在喀什中院与喀什市人民法院联合开展的“进园区进企业”座谈走访活动的座谈会上,企业与会人员说。
抓前端,治未病。喀什中院结合审判实践,总结归纳了企业经营管理中应当注意的企业物权保护、订立履行合同及债权保护、企业经营管理及股权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劳动用工等5个方面48条常见法律风险。
“为使企业更好地防范风险,喀什地区两级法院积极探索服务举措,针对企业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提出建议和提示,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需求给出具体的意见建议,2023年以来,主动走访企业290余家,发放法律风险提示书170余份。”喀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宏明表示。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我们经常面临各方面的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提示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能够帮助我们有效规避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也进一步督促我们依法经营。”企业家代表说。
定期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法律风险提示......喀什地区两级法院对辖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为企业经营“把脉”,引导企业在设立、运营等各个环节增强法律意识,为企业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访企纾困,“点单式”服务助推企业创新发展。今年4月17日,自治区高院、喀什中院、喀什市人民法院三级法院法官联合深入喀什经济开发区,现场回应企业的法律需求,解答遇到的企业创新及知识产权保护的疑难问题,并就企业极易面临的风险及防控措施进行提示。
“我们现在商标和技术专利都有,如果能让‘知产’变‘资产’,对我们公司来说真的是‘救命稻草’,问题是知识产权如何融资呢?”
“企业自身布局好知识产权战略,要建立起管理、保障的体系化制度机制,进而实现发挥研发、运用、保障的综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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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个有关知识产权和创新创业创造的问题、话题,在讨论声中此起彼伏。三级法院的法官现场一一回应了企业的法律需求,自治区高院民三庭副庭长周亚卉结合自贸区和喀什地区知识产权保护现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高新科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可行性做法。
深耕知识产权保护 聚力优化营商环境
特色“有品质、无品牌”,成为破圈走向更大市场的瓶颈。以法治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从调研到沟通汇报,从提出方案到正式申请全程指导,喀什中院指导疏附县人民法院等基层法院加大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协助力度。如今,“木亚格杏”“疆果果”“乌帕尔樱桃”等商标成功注册,相关产品已入驻各旅游景点,也受到消费者的青睐。
“喀什丰富的人文地理环境特色,拥有大量的文化元素,喀什地区两级法院积极加大对地理性特殊标志的保护力度,依法为市场主体注入活力、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提供优质的法治保障和服务。”喀什中院民二庭副庭长苗艳红谈道。
在原告张某诉被告喀什某食品加工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喀什中院审理认为,“刀郎”和“刀郎舞蹈”商标在相关领域没有与原告的商品形成稳定的、特定的对应关系,在显著性上先天不足,没有后期培育的知名度予以弥补,识别性弱,甚至没有商标作为识别商品来源的基本功能,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立足审判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喀什中院深化“三合一”审判方式改革,构建起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2019年以来,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01件。针对侵害“伊力”牌等全国驰名商标和KTV、音乐会所等文体娱乐行业侵害原作品著作权相关案件大量进入法院的问题,喀什中院采取“刨根式”溯源,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发布典型案例,促进主管部门加大行业治理力度,通过行业治理,同类案件直线下降,有效推动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近日,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伽师县人民法院召开“加强伽师地理标志协同保护 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会。会上,自治区高院民三庭副庭长周亚卉,喀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少杨,暨南大学李静教授,针对地理标志协同保护、促推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进行法律解读和专题辅导。相关企业代表、地理标志和区域品牌保护相关职能部门就保护与发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伽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及企业代表对《伽师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伽师地理标志产品和特色农业品牌司法保护 助力伽师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以及研讨效果给予好评。
据悉,今年7月以来,喀什中院相关院领导带队深入伽师新梅等企业进行调研,面对面收集和解答企业面临的问题及困难,与地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就推进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建立了联席机制。目前,在前期梳理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具体问题基础上,制作《喀什地区两级法院加强伽师地理标志协同保护 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研讨会企业咨询问答摘录》,为企业遇到同类问题进行解答,以点带面实现解决共性问题及困难的效果。喀什地区两级法院将持续加大地理标志产品司法保护力度,助推本地区特色农产品发展,在服务企业发展、推动产业进步上持续用力,激活乡村发展活力,为喀什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