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杨阳)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将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系统服务企业措施的转型升级,努力打造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企利企、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法治服务企业体系,依法保障企业的进步与发展。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智慧法院”向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延伸和运用。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民营企业绿色通道,并提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一站式诉讼服务,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庭审、电子送达、网上缴费等业务,为企业提供“零距离”智能化司法服务。
拓展多元解纷路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引导涉诉企业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方式,促进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加强与工商联、行业调解组织沟通协调,落实委派调解和委托调解机制,健全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企业解决矛盾纠纷提供更多选择,节约企业诉讼成本。在县域石材、辣椒、红酒三大行业设立法官联络站,零距离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
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以走访企业、“企业体检”活动为抓手,梳理企业清单,主动提供点对点司法服务。协调县司法局等单位共同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提高中小投资者守法用法意识。
切实提高对善意文明执行重要性的认识。在执行过程中,应当准确把握善意文明执行实质,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依法审慎采取执行措施。严禁超标的查封和乱查封,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使查封财产能物尽其用,避免社会资源浪费。在依法采取执行措施的同时,妥善把握执行时机、讲究执行策略、注意执行方法,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
积极建立涉企案件预警机制。对涉及企业的涉众、敏感案件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对于发现可能影响经济发展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提出防控建议及法律、政策依据,协调做好风险防控化解工作以及涉诉设法信访案件的摸排。对在企业走访过程中发现的可能激化社会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影响本地经济发展的重大涉企纠纷,第一时间协调化解。
在今后的工作中,和硕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帮助企业发现和分析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提出相关建议,协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营造公平有序的统一市场环境,为辖区企业良性发展保驾护航,助力和硕县法治化营商环境再优化、再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