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为坚决打赢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攻坚战,山东省德州市司法局四措并举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降低门槛,提高办案数量。坚持“一月一调度”制度,各县(市、区)每月5号之前上报月度数据报表和工作进展情况。对每月案件数质量进度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依据。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675件,解答群众咨询18000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8000万元,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工作,全省首创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极大方便了办事群众。各法律援助中心普遍设立了接待受理、特殊群体绿色通道、律师值班等便民服务窗口。市级中心还升级了12348热线,每天4名执业律师值班,日均解答群众疑问100余个。积极参与信访案件化解工作,通过和解、调解解决,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力的维护了我市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监督检查,提升办案质量。积极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完善法律援助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对法律援助的服务对象、受理范围、设定依据、办理条件、环节流程、申请材料等事项进行梳理和归纳。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全部实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别化补贴发放制度。建立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指派案件前根据律师擅长的服务领域,有重点、有分工的指派办案律师,督促案件优质高效办结,做到案后回访常态化,认真做好回访记录,作为确定案件补贴的依据之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规范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工作的通知》、《德州市公共法律服务文明用语规范和文明行为规范》,着力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狠抓落实,做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今年5月31日,省高院、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印发后,组织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人员逐条学习文件研究。市、县两级司法局主动与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对接,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援助通知、信息交换、工作协作等工作交流沟通,同时保障刑事援助案件辩护律师的知情权、阅卷权、会见权、辩论权等职业权利。为刑事案件设立“绿色通道”,由专人接受函件、办理手续、指派案件承办人,及时送达指定辩护专用公函,实行无缝对接。 系统学习司法部《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确定专人负责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管理工作,及时回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他们的近亲属),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向律师反馈,着力改善律师办案环境和提升律师办案质量。今年以来,已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313件,办结684件。
广泛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对信息报送的格式、内容、途径、质量、数量等都做了统一明确要求。每月对各县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确保第一时间掌握全市工作动态,为宣传提供素材。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到社区、车站、劳务市场等地方,进行普法宣传73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6.5万余份,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5月24日下午,召开媒体开放日暨媒体恳谈会。齐鲁晚报、山东商报、山东电视台等十余家媒体受邀参加,建立了联络机制。在山东法律援助网、德州司法行政网、德州晚报等媒体刊登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稿件160余篇,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临邑县制作的反家暴微电影《不再沉默》,播出后产生了巨大社会共鸣。平原县法律援助宣传搭上有线电视“快车”,新的宣传方式,将法律援助送进寻常百姓家,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引起辖区5万家庭关注,取得良好效果。陵城区在德州新闻频道播出法律援助工作专题《擦亮法援窗口,贴心为民服务》,引起强烈社会反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