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赵香)为了净化道路通行环境,山西省平鲁交警大队结合交通秩序大整治和“五大行动”相关要求,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发起猛烈攻势,11月9日,民警在30分钟内连查3起酒驾,均依法予以严惩。
13时40分,驾驶人苗某驾驶晋FX***5的小型汽车行驶至胜利路烽火台附近路段,因涉嫌饮酒后驾被稽查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75.9mg/100ml,后民警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13时58分,驾驶人杨某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稽查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64.7mg/100ml,后民警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仅隔了3分钟,14时01分时,执勤民警又拦截一名骑二轮摩托车的驾驶人,该驾驶人程某不仅酒后驾驶而且无证,后民警依法对其无证且饮酒的行为给予罚款1300元的行政处罚。
交警在此提示:酒驾是违法行为,一旦被查或发生交通事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务必牢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