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通讯员 安娜) 12月30日,山东省沂水县司法局接到山西省晋中监狱发来的调查函,专门派出社区矫正科两名同志陪同晋中监狱两名警官,到院东头镇凤台庄村调查核实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张义某基本情况。
根据监狱警官提供的张义某年龄情况,调查人员通过县公安局户政科调取1989年以前常住人口索引和常住人员登记,并未发现有张义某此人。在院东头司法所的陪同下,后经院东头派出所查询人口管理系统得知,院东头镇有一名张意某,另经照片核实,与山西省晋中监狱在押服刑人员张义某并不是同一人。通过与院东头镇凤台庄村村干部了解证实,该村张意某一直在本村务农,并未外出。
此次服刑人员基本情况核查,是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核查信息的基础上,一次实地信息核查,彰显了异地司法行政机关对于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的重视,同时,体现了服刑人员核查、衔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了辖区服刑人员信息核查率和成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