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通讯员 寇涛) 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是政治斗争的前沿阵地,具有极端重要性。
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始终把坚决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坚持与党的建设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紧密结合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实际,成立由法院党组书记担任组长、院长任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院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政治部及各支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思想教育。紧密结合新时代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及其他工作的特点,积极采取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讲党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活动等方式, 强化全体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做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是强化网络宣传。充分利用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电子显示屏和法院新媒体平台等有效途径,全面提升舆论正向引导力。
四是强化宣传稿件三审三校制度。始终坚持所有对外宣传报道稿件均填写稿件送审单,按职责权限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和主要领导逐级报批、统一发布,确保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管理。
五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法院工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内容、方法、程序,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干部考核、任职考察及奖惩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