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大洋生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再次声明
2022年3月10日,我司曾向社会公开声明:即日起凡我司所有子公司、分公司以及与本司具有关联性质的所有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对外业务和内部业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同时,应当将所拟签的合同、协议等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向我司报备,待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签订。否则,我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现我司再次补充声明:金大洋生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江西省所有子公司,一切对外签订的合同及相关合作业务未经上报集团公司审核通过的均为无效,特别是未经集团公司授权许可而以相关名目收受保证金等事宜均与集团公司无关。
特此声明
金大洋生态农业集团公司
2023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