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武英华)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法治乡村,近日,省司法厅、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和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通知》,决定对历年来获得命名的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核。
沂水县共有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17个,其中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根据省市下发的复核标准,沂水县司法局与县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全县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核的通知》,优先对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复核。各乡镇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对辖区内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了全面复核,通过复核,全县1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均无撤销、注销等情况,建议全部保留。根据部署要求,下一步各乡镇街道将对市级和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复核,并借势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一次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