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王焕然 卢贤傲) 安徽省舒城县干汊河镇党委、政府针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的电商网点扶贫成效不明显问题,通过实地调研和认真研讨,制定“四步”工作法巧妙化解电商网点扶贫成效不明显问题。
一是“选对人”。该镇要求4个贫困村电商网点根据本村实际选好经营者,经营者从本地的小商户、贫困户或者有意愿经营电商合伙人中选择,原则要求村干部不参与电商经营。
二是“抓整合”。该镇要求经营电商各村创造性的选择一个合作社或商超对接进行资源整合,将村原有的电商设备和货架等设施免费提供给合作伙伴使用,并且协助其将电商网点打造成集快递收发、网购、手机费充值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便民服务网点,通过资源整合更好发挥电商网点作用。
三是“提效益”。该镇允许各村电商网点兑换“爱心积分”,鼓励贫困户就近到电商网点用积分兑换生活用品,再由电商网点定期到镇将“爱心积分”兑换成现金,并要求镇村干部走访贫困户送慰问品从电商网点购买,多渠道帮助电商网点增加营业额,提升经营效益。
四是“增动力”。该镇为推动各村电商网点农产品上行,带动更多贫困户发展产业增收,干汊河镇出台农产品上行交易奖励办法,对农产品上行按照交易额给予一定比例奖补,切实增强电商网点农产品上行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