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魏丽娟)近日,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司法局对未经请假私自外出的服刑人员秦某进行训诫警告,参与训诫警告的是省司法厅选派到基层司法局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戒毒警察。
针对秦某未经请假私自外出的行为,区矫正办工作人员指出其严重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行为,向其宣读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参与训诫警告的戒毒警察对秦某存在的麻痹思想进行了剖析教育,告诫其要珍惜高墙外的“自由”,端正态度,认真改造。
这次训诫对秦某的内心产生了很大触动,他表示今后一定会珍惜社区矫正机会,遵守矫正规定,服从管理,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的悔过之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