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据健康报(首席记者 刘志勇)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第二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的通知》,公布17个品种、27个品规的药品被纳入《第二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在临床试验、优先审评审批等方面予以支持。
《通知》指出,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组织专家对国内专利即将到期但尚未提出注册申请、临床供应短缺(竞争不充分)的药品进行遴选论证,制定了该《目录》。
记者梳理发现,《目录》中的17种药品涉及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癫痫、便秘等众多适应证,包括缓释片、口服溶液剂、口服混悬剂等多种剂型。有3种治疗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吸入剂型药物被纳入《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