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魏红领)近日,自治区党委下发关于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焉耆县人民法院党支部榜上有名,被评为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消息传来,干警们欢欣鼓舞,奔走相告。
焉耆县人民法院将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法院各庭室和巡回法庭上建立“党员示范岗”和“党建示范岗”,充分发挥党员法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诉前联调,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将审判工作关口前移,重点在诉讼调解上加大力度,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事了人和。由优秀的党员法官成立先锋岗调解室12个,开展巡回审判,扩大司法救助,确保困难的人打得起官司。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在全县10个乡镇场的68个村(社区)设立法官工作站,由党员法官在各村、社区开展上门办案,促进纠纷就地解决。率先在全州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注重在诉前调解上加大力度,在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上健全机制,形成了以诉讼引导为中心的5个服务窗口,以及自助立案区等相关辅助功能的全面实现,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利的诉讼服务。健全完善了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形成分层级化解矛盾纠纷的格局,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通过设立员额法官调解室、人民调解室、律师调解室,细化诉讼服务中心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扩大诉前调解和分调裁审工作的成效。
2020年度,综合考核中焉耆县法院党建工作位列全州法院第一,审判质效全疆第七(巴州第一),执行质效全疆第一。2021年上半年,审判质效位列全疆第二,执行质效位列全疆第一。为焉耆县平安建设、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