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赵芸)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管理质量,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近日,山东省沂水县司法局由社区矫正工作科分管领导,社区矫正工作科科长及工作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对部分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矫正对象进行训诫谈话。
在此次训诫谈话中,沂水县司法局工作小组从“警示提醒、诫勉督导、珍惜机会”三个方面对违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训诫,通过个别因不服从管理规定最终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再次强调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后果,明确提出改正的方向和期限,同时告诫受训人员要认清身份,服从监管,常怀敬畏之心,珍惜来之不易的社区矫正机会,自觉学法、守法、遵规,改过,成为守法公民,争取顺利回归社会。
此次训诫谈话,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纪律意识,法律意识,树立了社区矫正执法的权威性,及时为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矫正对象注入了“清醒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