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孙文学)“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扫码登记。””4月6日,在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门口,工作人员张贴的“防疫场所码”赫然醒目。矛盾调解、法律咨询、社区矫正对象报告情况,......对群众到司法所办理业务的,实行扫描、出示“场所码”制度。
“场所码”是“山东健康码”系统为重点场所生成的专有二维码,标识了场所位置、场所名称等信息,可实现出入场所人员信息的自动化登记和健康信息的核验。张庄司法所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场所码”推广应用的重要意义,第一时间申领场所码,张贴在所门口,并通过微信群广泛宣传,广而告之,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遵照执行。群众到司法所办理业务,进门前,一律使用山东健康码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和爱山东中的“扫一扫”扫描“场所码”,完成进入自动登记并自动展示出行人健康码。对于没有手机的进所人员,由同行人员或司法所工作人员使用健康码小程序中的“同行人员”功能添加同行人员后,扫描“场所码”完成同行人员进入场所信息的自动登记。
扫描场所码,是加强疫情溯源和监测,更好保障群众生命安全,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手段,进一步扎实扎牢疫情防控基础防线,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具有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