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人民陪审员被誉为“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审员选任,是让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一种直接形式,对促进法治有着重要作用。根据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4月15日,冀州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如期启动,按照冀州区人民法院核定的人员数额,将在全区选任人民陪审员45名。
冀州区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会同区人民法院和区公安分局,依照法定程序,有序开展了选任工作。将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三种方式,公开公布选任方式、开展资格审查、确定拟任命人选、进行任前公示、提请任命、就职宣誓等选任程序,最终完成45名人民陪审员的选任。
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报名时间自2022年4月15日开始,到2022年5月14日结束,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共有9个名额,其余36个名额都将由随机抽选的方式产生。冀州区司法局将严格把关按照选任程序对人民陪审员进行资格考察,确保公平公正的选出一支素质过硬的人民陪审员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