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孙文学 韩娇娇)近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第一次专职调解员考核红黄榜通过“张庄镇调解员”微信群公开公示,受到调解员们的广泛关注。
据了解,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解决少数调解员责任意识不强、调解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自今年始,张庄司法所创新实施专职调解员“红黄榜”管理制度。“司法所依据《禹城市社区(村)人民调解员工作考核补贴办法》,对每名调解员的日常表现、工作情况按月考核,按季汇总,根据考核汇总结果,研究确定红榜、黄榜调解员名单,表现好的上红榜,表现差的上黄榜,通过‘张庄镇调解员群’进行公布。”司法所负责人介绍说。
为发挥“红黄榜”的最大效应,张庄司法所将“红黄榜”管理结果与年终调解员报酬直接挂钩。对连续三次及以上上红榜的调解员,年终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优先晋升调解员星级,优先推荐评先选优。对于第一次上黄榜的调解员,进行约谈教育或口头警示;对连续两次上黄榜的调解员,年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减发调解员报酬,并督促限期整改;对于连续三次及以上上黄榜的调解员,取消调解员报酬,坚决予以调整。
“通过‘红黄榜’管理,让先进的上红榜露露脸,落后的上黄榜出出汗,从而调动和激发调解员尽责担当、实干争先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司法所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