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为持续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广大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甘肃省玉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利用玉门市“赶集日”的有利契机,组织民辅警深入辖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倡导群众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活动中,宣传人员结合农贸集市人流、车流大的特点,通过“摆摊”的形式在集市设置宣传点吸引周边商贩和赶集群众聚集,拉近了警民之间的距离,通过现场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唠家常“等方式向赶集群众讲解酒驾醉驾、未规范系好安全带、三轮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骑乘电动自行车及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一盔一带”的重要性,告诫群众要自觉摒弃“图方便”、“不在乎的”的侥幸心理和出行陋习。同时,宣传人员积极引导赶集群众要多学习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识,并把自己学习的交通安全知识辐射到身边的家人及朋友,提醒他们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拒绝乘坐超员车、无牌无证机动车等车辆出行,共同维护安全畅通的乡村道路交通环境,守护出行平安路。
针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赶集的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宣传人员及时进行安全提示,让群众切实懂得佩戴头盔、安全出行的重要性;针对老年人听力差、动作迟缓、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等极易诱发交通事故的多方面因素,宣传民警耐心细致地向他们讲解安全过马路、遵守交通规定等交通安全常识;同时,宣传人员还提醒各摊主在运货时要坚决杜绝超载、客货混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要时刻将交通安全放在首位。除此之外,宣传人员还向大家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大家进行面对面宣传,劝导他们不论是下地干活、还是出行赶集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切不可在道路上逆行、不要乱穿乱拐、不要闯红灯,确保自身的出行安全,引导大家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出行习惯。
下一步,玉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继续丰富交通安全宣传形式,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宣传活动,把交通安全知识送到了广大群众身边,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和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全面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