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姑丽皮亚·帕米尔)近日,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塔县法院)顺利执结两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为两名申请人讨回务工费20万余元,申请执行人艾某、米某将一面印有“服务优质护民利 司法高效解民忧”的锦旗寄到塔县法院执行局,以此表达对执行干警高效、公正执行案件以及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充分肯定。
艾某、米某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完工后,一直未支付二人的劳务工资共计20万余元,多次催要无果后,先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需向艾某支付1.6万余元、向米某支付分别18万余元劳务费,合计2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未履行,原告无奈之下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被执行人在某县人民法院和某单位有款项未拨付,遂向相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案款划拨至本院执行专户并转付至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如愿拿到了被拖欠的劳务费用。至此,该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一面锦旗代表的不仅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支持,更是鞭策和激励,鼓舞着法院干警在践行司法为民初心的道路上奋勇前行。塔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强化执行措施,提升为民解纷能力,努力让“纸上权利”变为人民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