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通讯员 郑鹏)2月14日,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在刑意识和自律意识,引导其自觉遵守监管规定、积极改过自新,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全面传达学习相关要求与核心信息。
一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相关实施细则,明确报到、报告、外出、请销假、手机定位管理等日常监管制度,厘清行为边界,知晓违规后果。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及基础法律知识,讲解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矫正对象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三是结合典型违规违纪、重新犯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真实案例敲响警钟,让矫正对象深刻认识违法违规的严重危害,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四是开展思想道德与行为规范教育,引导矫正对象端正矫正态度,正视自身问题,主动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树立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学习过程中,明确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认真聆听、做好记录,切实将学习内容入脑入心。同时强调,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社区矫正机会,主动接受监督管理,杜绝擅自脱离监管、违反监管规定等行为,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规范言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