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陈立志)据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统计,截至2019年8月28日,南县禁养区畜禽养殖退养已全部完成。全县共退养744户,拆除栏舍28万平方米。完成禁养区418户养殖退养任务并通过验收。三仙湖水库沿线禁养区范围从200米扩大到1000米,完成326户养殖户退养。
近年,南县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准确划定禁养区,及时掌握退养情况,强化禁养区环境监管。县直相关职能部门采取连续发布电视字幕、逐户下达停养通知书、群发短信短讯等方式,要求禁养区内所有养殖企业按要求实现空栏,严禁补栏,营造强力推进禁养区退养的工作氛围。
县分生态环境分局建立一户一档的档案,摸清底数,对照省、市相关文件界定禁养区内养殖企业数量,掌握禁养区退养实情。严禁新建、扩建、补栏和超期存栏。同时,结合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引导养殖主体转变生产方式,提升治理效果。
县人民政府强化联动监管,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推进禁养区退养任务细化到乡(镇)、到村(社区)。定时或不定时地组织开展巡查,对纳入清理整治范围且逾期未关闭搬迁的畜禽养殖户依法进行查处,确保禁养区彻底实现退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