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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河长制”制出绿水生态文明

时间:2019-11-06 09:34:07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  于得水 贾晓东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于得水  通讯员  贾晓东)素有“孔孟之乡、运河之都”之称的山东济宁市,地跨黄淮两大流域,境内河湖众多、水系发达,北部黄河、大汶河穿境而过,南部有北方最大淡水湖南四湖,特别是济宁市作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重要输水“大动脉”、南四湖作为调水东干线重要调蓄水库,肩负着保障防洪、供水、生态安全的重大使命和政治责任,做好济宁河湖保护管理工作对济宁乃至山东至关重要。

济宁市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做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初步构建起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有效促进了水生态文明建设。

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作为济宁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开展的主要落实机构,结合推进河长制湖长制落实落地为抓手,强力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落地,同时结合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开展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打造了“河小青”、“党员爱心护河”“关爱河湖健康”等爱河护河品牌行动,让爱河护河理念深入人心,以实际行动引导广大群众关注水生态、爱护水环境,努力打造党员干部青年、社会群众与河湖生态共同组成的良性互动体系。

强力推进落实,实现河长制湖长制“三个全覆盖”

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积极推动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在工作中助推了济宁市河长制湖长制“三个全覆盖”。

组织体系全覆盖。积极协调建立了覆盖全市11个县市区、3个功能区、156个镇街的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共落实各级河湖长6187名。设置安装河长公示牌3820块、湖长公示牌313块,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河长湖长体系,实现了全市范围内河流、湖泊、水库等各类水域管护全覆盖。

制度体系全覆盖。推动印发了济宁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方案、河湖警长制实施方案、制订了部门联动、督察督办、考核问责等9项制度,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问责办法。济宁市相继出台了1、2、3、4号总河长令,制定了基层河长巡河制度,进一步规范巡河巡湖行为,制定了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实施方案,针对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水多、水少、水脏、水浑”和“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工作分工,压实工作责任,落细工作措施,推动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印发了年度工作要点、工作任务分工和责任分工,形成了党政负责、水利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保障了河长制湖长制顺利进行。

河(湖)长履职全覆盖。各级河(湖)长通过认河、巡河、护河、治河等工作方式“走马上任”,按照“四个一”巡河巡湖制度认真开展巡河巡湖,市、县、乡、村四级河长湖长巡河巡湖30多万次,特别是山东省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运行以来,全市各级河长湖长积极利用巡河APP开展巡河巡湖,7万余次。针对巡查督导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部署入河排污口、岸线保护、非法采砂、垃圾清除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河湖整治。河长制制度优势初步显现,河湖面貌发生了明显的改善。

创新社会共治,将河湖治理融入精神文明建设

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将河长制湖长制实施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建立了“互联网+河长制”智慧信息平台,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开设微信公众号,有效提升河湖管护智慧化水平。充分发挥护河志愿者和社会公益组织作用,落实河湖管理员和民间河长湖长,设立河道义务监督员,开展“河小青”、“党员爱心护河”等护河行动,形成了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局面。

与此同时,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深入开展“关爱河湖健康”活动,依托“青年党员之家”,各河湖管护分中心党员志愿服务队,精心组织,党员干部广泛参与,已有600余人次参与其中,开展爱心巡河护河活动20余次,青年党员服务者对还主动进社区、进学校,发放“关爱河湖”、“保护河湖”、“节水护水”和“防溺水”宣传手册,宣传河长制湖长制及水利工作的相关知识,让群众更多的、更详细的了解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重大意义;向学生们讲解防溺水常识和节水护水的责任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杜绝溺水事件的发生,养成节约用水的好习惯,形成人人爱水、人人护水的良好局面。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人用实际行动践行了绿色发展理念,维护了“水清、岸绿、景美”的运河生态环境,推动了水利精神文明建设。

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六个全面”

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狠抓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做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协调,做好河长制“六大任务”落实。

全面强化水资源保护。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全市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均控制在省定范围,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1.8%,高于省控达标率13.6个百分点。

全面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编制223条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和市级重要河道划界确权方案,深入开展“清河行动”及“回头看”、“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河湖清四乱”等专项行动,清理和拆除违法建筑7000余处,河湖面貌焕然一新。

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水十条”,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水肥一体化,推进畜禽渔业养殖污染防治,推广渔业生态养殖模式,清理取缔非法养,集中抓好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清理非法小码头,船舶封仓运营率;加大工业企业及城市污水治理,水污染防治得到有效治理。

全面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积极推进新水源建设,加快市区水源地水井置换工作;加强黑臭水体治理,推进美丽乡村坑塘治理,整治美丽乡村、生态文明村坑塘3071处,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加强国控省控断面河湖沿岸和稻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全面加强水生态修复。出台河湖生态缓冲带绿化工作方案、“绿满乡村”三年行动计划,有序推进南四湖周边、南水北调沿线、泗河等生态带建设,以梁济运河、泗河、洙赵新河、东鱼河等主要水系森林建设为重点,实施河流水系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工程,水生态得到有力修复。

全面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涉河涉湖违法行为,始终对河湖非法采砂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辖区内采砂船只实现“全面清零”,非法采砂得到全面整治。

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过程中,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还积极推动济宁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创新,取得实效,取得上级及社会各级一致认可。一是积极推动河湖问题跨区域协调联动机制建立。针对河湖流域面积广、跨区域治理难度大的实际情况,注重加强边界合作,打破行政区域壁垒,探索建立边界水问题处理“情况信息联通、矛盾纠纷联调、河湖污染联治、防汛安全联保、非法行为联打”的“五联机制”,实现跨区域联动治水。二是积极推动河湖长制监督机制建立。济宁市在全省率先组织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审计工作,由市审计局牵头,与河长制办公室联合组成审计组,对县市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行专项审计。该项工作在全省作为先进经验进行推广。三是积极推动河湖长制执法机制创新。推动全市全面实行河湖警长制,建立市、县、乡三级河湖警长体系,落实河湖警长571名,形成立体化、全方位河湖保护网。四是积极推动河湖长制督查机制建立。把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纳入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建立明查暗访制度,开展暗访活动,对暗访发现的问题跟踪督办,以严督细考,促进了工作开展。五是积极推动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建立。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积极推动济宁市河湖保洁与城乡环卫一体化融合新机制建立,目前全市14县市区均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同保洁公司签订协议合同,河湖管理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实现了河湖全域保洁,打通了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

河长制湖长制的实施有效改善了济宁水环境、济宁河湖面貌发生根本转变。济宁市18个国控、省控重点河流断面长期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南四湖及南水北调输水沿线稳定达到规划水质目标,南四湖水质连续15年改善、跻身全国14个水质良好湖泊行列,3次代表山东省参加国家淮河流域治污考核均获得第一名。

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这项工作在孔孟大地“落地生根、茁壮成长”。河长制湖长制的实行,使济宁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水生态系统逐步实现良性循环,全市河湖变得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为最终实现建设“秀美河湖、生态济宁”的总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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