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陈立志)3月3日,在大通湖湖泊南县流域水环境治理座谈会上,南县通报了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大通湖水质下降问题南县落实情况;精准部署2020年治理方案。
近年,南县严格落实湖南省第6号总河长令和益阳市市委、市政府关于大通湖水环境治理的指示精神,紧扣“截污、退养、疏浚、活水、增绿”10字方针,综合施策,出色完成大通湖南县流域水环境治理任务清单年度任务,为大通湖水质全面退出劣Ⅴ类奠定了坚实的保障基础。
据悉,在2020年大通湖湖泊南县流域水环境治理方案中,南县将严格对照治理任务清单明确的目标、措施和时限要求,强化问责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确保时序进度,完成年度水环境治理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