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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五常市公安局:护春耕 保平安 严整秸秆焚烧

时间:2022-04-18 15:21:37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  朱善永 王尧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朱善永 王尧)疫情平稳后,正值春耕时节,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助力五常春耕生产,防止因焚烧秸秆引发的环境污染及火灾事故。真正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环境,确保实现秸秆燃烧零火点。哈尔滨市五常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紧密部署,统筹全局各派出所狠抓工作落实,压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秸秆禁烧工作。

  当前,全局公安干警紧绷疫情防控,禁烧秸秆“两根弦”。在坚持疫情防控不松懈的同时,加强禁烧秸秆的宣传。在坚持疫情防控不松懈的同时,将秸秆禁烧工作和常规巡逻工作相结合,共派出30辆警车,60余名警力,24小时不间断巡逻。加强重点地段,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力度,提高巡逻频次,增大巡逻面积,建立网格体系,做到屯屯有人,人人在岗,在岗有责;针对田间地头交通不便的地段,通过无人机高清摄像头,进行火点检测,采取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方式,重点部位增添警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微信群、宣传板、拉条幅、大喇叭等方式在百姓间,在村屯主要位置、在田间地头。普及燃烧秸秆带来的危害,普及焚烧秸秆的处罚法律依据,让老百姓真正意识到禁烧秸秆的现实意义。

  五常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将统筹辖区派出所,加强重点地段,重点时段的巡逻力度,巡逻频次,增大巡逻覆盖面,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做到屯屯有人,人人在岗,在岗有责。必要时增加警力,严看死守,形成震慑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警方提示: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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