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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绿色生活 拒绝塑料污染

时间:2022-04-27 09:44:15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  赵孟亭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赵孟亭)“减塑”始于点滴,环保从我做起。2022年4月22日是第53个世界地球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塑料污染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播绿色理念、践行绿色生活,近几日,新疆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宣传活动。

  学习篇

  此次宣传活动通过各支部集中学习世界地球日有关知识、观看治理塑料污染宣传短片、院内张贴《拒绝白色污染,公共机构在行动》、《我们“减塑”,给地球“减负”》宣传海报以及新媒体平台同步宣传等形式加深了我院干警对塑料污染的认识,倡导干警加强行为自律,积极传播环保理念,争当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者、实践者和监督者。

  倡议篇

  为了城市更清洁、更绿色、更文明,为了生活环境更美丽、更宜居、更和谐,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全体干警及家属提出倡议:

  1.从自身做起,积极支持和宣传国家有关环保政策,传播环保理念,争当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者、实践者和监督者。

  2.就餐时不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尽量自带可重复使用的餐具。生活中不使用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为主的日化产品。

  3.在购物、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快递寄送等时候,尽量不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推广使用环保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袋。

  4.自觉参与做好垃圾分类,特别是不随意堆放、倾倒造成塑料,避免造成垃圾污染,提高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不焚烧一次性塑料制品,以免产生有害气体污染环境。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吧!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为共建我们的美丽吐鲁番添一份力,增一分彩!

  下一步,吐鲁番中院将积极落实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环保行动中,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禁塑”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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