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段小龙)为预防贫困户家庭成员感染新冠病毒肺炎,确保贫困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号召社区矫正对象在各自村庄为贫困户开展防疫消毒公益活。
莒镇杨庄村贫困户刘某常年患高血压心脏病,其妻子贾某敏患有精神分裂症,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中里里外外平时全靠刘某一人收拾。针对刘家夫妻身患疾病、生活艰难、疫情防控困难的现状,社区矫正对象纪某一大早就背上消毒工具来到刘家,自备84消毒液,在其房前屋后,屋里屋外,旮里旮旯,无缝喷洒84消毒液,进行彻底消毒处理。纪某一边消毒一边叮嘱刘某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要麻痹大意,不要接触国外返回人员,以防输入式感染,要相信党和政府一定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刘某竖起大拇指连连点头称赞。
经过一整天的紧张劳动,社区矫正对象为各自村内所有贫困户的庭院进行了一次彻底消毒,受到当地党员干部群众一致好评。
参加公益劳动是一项回报社会的善举。春节过后,疫情当前,莒镇司法所始终把社区矫正工作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紧密结合,既帮助贫困户解决了生产生活、疫情防控中的一些困难,更让社区矫正对象在劳动中受到锻炼,明白自食其力、遵纪守法才是实现人生价值的正确途径,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和自我认同感,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人生价值观,为其重塑人生,早日融入社会奠定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