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在十月份“敬老月”到来之际,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公证处积极开展“敬老月”公证公益服务活动,对80周岁以上老人人办理公证,减收公证费用。
10月31日下午,光山县公证处来了一位步履蹒跚的老人,经过工作人员了解得知,老人姓梅,今年80多岁了,因其年岁已高,担心自己去世后,子女会因为财产问题产生纠纷,所以想要立一份遗嘱请公证处进行公证。因梅女士腿脚不便,为减少她的奔波,周末值班人员当即联系了公证员来公证处加班为梅女士办理遗嘱公证。公证员对梅女士提供的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并对此次公证费用进行了减免。在办完相关手续并调查取证后公证员及时出证,为梅女士解决了立遗嘱的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