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朱善永)随着春季气温回暖,春耕、备耕生产已陆续展开,农资产品开始进入销售使用旺季。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农资市场综合治理。2022年4月12日,黑龙江省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活动。此次活动,通过深入林场所发放宣传单,以及入店走访检查农资经营商户的方式开展。
活动发放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宣传单400余份,对农药“三辨”、兽药“四看”、肥料“五识”、种子“七不”进行宣传,提高农民辨识农资真假的水平,切实增强了农民防范假农资的意识。同时,针对农资经营户着重宣传相关法律法条及“农资打假”典型案例。宣传司法机关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犯罪,依法判处自由刑的同时,依法加大财产刑的判处力度,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农资生产经营者应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活动中,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刑检部门、公益诉讼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对辖区的农资经营店铺进行了逐一清查,重点对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的外包装标签、生产日期、有效日期、厂名厂址等信息进行了核实,并详细查看了营业执照、进货记录、检验证书等资料,确保所销售的农资产品来源合规、品类合格、资质齐备,尽最大力度保证春耕时期的生产安全,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出现在市场坑农、害农。
宣传、访查不是终点,而是起点,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将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惩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犯罪,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严惩涉农类犯罪,确保农资市场稳定有序,为春耕生产和全年粮食丰收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