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国新办召开加强常用药供应保障和稳定价格的措施有关情况吹风会透露,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基本药物、急(抢)救药、短缺药和原料药等常用药保供稳价长效机制,我国将建立药品短缺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包括实施药品停产报告制度,推动医疗机构设置急(抢)救药等库存警戒线,建立健全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
近来,因原料垄断、药厂停产等原因,我国常用药涨价及断供时有发生。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我国70%的常用药价格降低或持平,抗癌药等高价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18%的同时,30%左右常用药的价格有所上涨,个别品种涨幅较大。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表示,目前我国的确存在暂时性、局部性的药品短缺情况,但大范围、长期性短缺情况较少,每个品种限定在个别省份,不具备普遍性。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一方面总体药价稳中有降,另一方面确实存在个别短缺的急(抢)救药价格上涨的问题。“我们调查的3200种常用药品中,有200种涨幅较大,集中在部分短缺药、急(抢)救药和少数非处方药等。”
对于药品涨价的原因,陈金甫表示,除了客观的成本因素外,涨价药品多数具有市场容量小、竞争不充分的特点,往往临床必需,缺少替代,容易出现“以缺逼涨”的态势。另外,一些药品或者是原料药生产环节高度集中,原料药分销的渠道容易被控制,通过垄断控销来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
曾益新直言,目前发现,资本渗入短缺药品市场明显,营销商垄断现象增多,并且有从原料药向制剂等领域蔓延的趋势,成为药品短缺或者价格不合理上涨的重要推手。
曾益新表示,我国将完善药品短缺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实施药品停产报告制度,推动医疗机构设置急(抢)救药等库存警戒线,建立健全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具体包括优化中央和地方医药储备结构,加大短缺药品储备力度,明确储备短缺药品使用程序,支持和鼓励县域中心医院加大药品储存力度。此外,我国将制定规范医疗机构用药管理文件,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用药模式,提高政府办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
曾益新同时表示,我国将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政策。对国家和省级短缺药品清单中的品种允许企业合理定价、直接挂网采购。对替代性差、市场供应不稳定的短缺药品,采取集中采购等方式保供,并研究加大急需药品进口政策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原料药垄断、操控市场等违法违规问题。(梁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