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坚决惩处职务犯罪,从严适用缓免刑,始终保持打击的高压态势。
《意见》主要涉及五个内容: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要严格适用法律,从严惩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及相关职务犯罪;要坚持最严处罚,充分发挥刑罚手段对犯罪的惩罚与预防作用;要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判质效;要强化能动司法,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防治体系更加完善。
据介绍,湖北法院通过对近年来审理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进行调研发现,当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活动的特点除了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多种犯罪手段组合实施外,更出现了网上网下相互交织勾连。犯罪分子利用社交平台以及电商平台,发布广告兜售假劣商品,组建庞大销售网络,并与网下生产、仓储、运输活动勾连,涉网犯罪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据统计,2016年1月至2019年8月,湖北全省法院共受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一审案件302件573人,已审结269件,判处罪犯488人,涉案食品药品总金额达9564万余元,判处财产刑总金额1.046亿余元,追缴违法犯罪所得1945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