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秦宝成)2019年09月25日15时许,河南省开封市公安局顺河分局东苑派出所民警李鹏、洪建坤、王帅来三人接到报警:王某超、王某忠二人因宅基地纠纷发生争吵,双方不仅情绪越来越激动的恶语相向,最后还动手厮打起来,双方当事人家属赶到现场后听己方老人诉说“委屈”后,情绪比较激动,继而发生互相谩骂、堵路、打架斗殴行为。
民警在现场进行处置时,进行了务实的走访调查,调取了案件证据,并详细的了解了事情来前因后果。民警深知如果只简单的对两家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东西院二王两家矛盾不仅得不到解决,反而会因此迅速升级,且很可能引发刑事案件。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积极组织双方家属进行了数小时的教育、调解工作,由于双方家属情绪激动故未达成和解。26日晚上,民警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这次不仅邀请社区调解委员会干部,还积极邀请邻里老者介入调解。然而现场的调解并不顺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此时正在东苑派出所督导工作的开封市公安局顺河分局张卫东副局长了解到此情况后立即前往调解现场,在调解现场张卫东副局长不仅深入剖析事情起因,双方违法行为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还从双方矛盾未化解引起后续打架斗殴所要承担治安、刑事责任等方面对当事人进行说教后,双方当事人表示可以在照顾己方老人身体情况下达成和解,经过反复商讨双方达成一致和解协议:未避免老人矛盾激化引起更加严重的局面出现,将一方老人搬离现住处,事情圆满解决。
张卫东副局长提醒办案民警在工作中一定不能简单的“就事罚人”,务必要从根源上化解双方当事人心结,达到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民警表示在大庆安保工作中,一定查找自身执法思想认识的不足,加强解事化事的思想意识,确保辖区社情稳定,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将隐患查处在基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