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杨建春) 为了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农村集体“三资”),增加村集体收入,进一步推进新兴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新兴司法所多措并举,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为“三资”清理工作提供充实的法律保障。
加大宣传力度,最大限度扩大社会知晓面。除通过官微等渠道发布信息外,在全镇各村村委会及主要道路的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三资”清理条幅并在村委会大门悬挂“三资”清理举报箱,让全镇村民、广大党员干部了解“三资”清理相关情况,最大限度扩大社会知晓面。
现场讲解,村村动员。镇党委联合纪委、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信访办、经管站等部门到全镇各村召开“三资”清理动员会,首先动员村支两委在集中清缴阶段之前能如实申报,并自觉纠正及时归还,让每一位党员干部做到心中有数,然后让全村村民知道上级部门对“三资”清理工作的决心并积极参与进来提供侵占“三资”线索,最后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村民提出的土地承包合同等问题一一解疑释惑。
截止目前,该镇44个自然村共清理及完善各类合同400余份,主要涉及村集体土地、山林,矿产资源、水利资源等合同流转。进一步规范了村级“三资”的管理和使用,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物质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