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秦宝成)2019年12月14日上午十一点,一位年轻小伙抱着一个纸箱来到开封市公安局顺河分局土柏岗派出所值班室,对值班民警说,昨天晚上他在646小区院内看到一只鸟,他就上前看了看,以为走近鸟,小鸟就会警觉的飞走了,结果走到鸟儿旁边,鸟也也没有飞走,仔细一看,发现这只小鸟的翅膀受伤了,他就把这只小鸟带回了家。
回到家之后仔细一看,发现这只鸟与众不同,这只鸟的眼神很犀利,爪子也很锋利,感觉不是寻常的小鸟,他就拍个照片上网查了一下,结果发现和网上说的鹰隼很像。如果真是鹰隼的话,那这只鸟就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能随便处置,得上交政府,小伙子第一时间想到了派出所,于是他来到派出所向民警求助,土柏岗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了解此事后,迅速联系森林公安及林业局相关部门,妥善处置这只隼鸟,并高度赞扬这名小伙子的善行,等到林业局相关部门同志到场后,确认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当场为小伙子颁发了荣誉证书,并且对土柏岗派出所值班民警及时妥善处置表示认可及赞扬。
民警提醒:隼类,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一定攻击性,民众如遇见此类生物,切不可捕捉,否则会面临公安机关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