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倪志刚 杨晓玲)近日,在位于新疆阿克苏市阿依库勒镇尤喀克提根村的一家农户院内,伴随着羊叫声,肉斯坦木·吐尔逊熟练地往饲料池内铺洒着草料,一只只母羊迫不及待地享受着自己的“午餐”。这些羊是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扶贫基金购买的“致富羊”,统一由肉斯坦木·吐尔逊抱团饲养,产生收益后按照一定比例为贫困户、边缘户的分红,以巩固脱贫成效。
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成效,院党组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向对口帮扶村每年拨付5万元专项扶贫基金,为期3年用于购买“扶贫羊”发展养殖业,巩固脱贫成效。经“访惠聚”工作队多次与贫困户、边缘户座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让有养殖经验的人员统一管理、抱团集中养殖,发展养殖业。经疫病检查、接种疫苗,第一笔专项5万元扶贫基金购买的29只繁殖能力强、增重快、肉质可口的“扶贫羊”(27只母羊、2只公羊)已全部采购到位,经过一段时间的养殖,已有20只母羊怀有身孕,年底将产生收益。
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中,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形成单位提供扶贫基金、工作队监管、抱团集中养殖、共同获利分红的巩固提升模式,不断鼓励贫困户扩大养殖规模,合作创收增收,巩固脱贫成效,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