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钟文玉 朱善永)为展示新时代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推动解决群众信访工作的实际问题,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检察院努力采取多项措施把“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的诉求及时得到回应。
一、指定专人负责
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对来信来访进行登记、审查和回复。对群众反映的事项,做到严格依法办理,回复有理有据,通俗易懂。对于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及时请示汇报领导后,依法依程序在七日内予以答复,确保群众在第一时间接收到检察机关的信件办理情况。
二、建立专门台账
建立群众信访办理台账,同步登记信访来源、信访人自然情况、反映问题和诉求、收到时间、答复时间及方式、答复内容等情况,便于核查及监督,充分利用网上信访系统,做到网上登记、流转、办理、跟踪督办和反馈,对于上级院交办、转办信访案件、及时将办理进展、办理结果等信息向上级院报告。
三、加强内部配合
树立全院统一一盘棋思想,全院动员、全员调配、共同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和回复工作,对于需要释法说理的,由控申工作人员和涉及部门共同答复、共同落实,尽可能地运用群众易于接受的语言提供释法说理实效性。
四、规范回复内容
对群众信访反映的具体问题认真审阅、依法进行分类别处理。对属于检察机关受理的案件,明确告知受理情况,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需要信访人补充材料的,将补充材料详细目录告知信访人,让老百姓最多跑一次;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积极引导其到有管辖权的单位反映具体问题。 在实践中将通过书面、电话或短信通知等方式进行回复。
五、注重后续办理
对群众信访,在七日内作出程序性回复后,还应在三个月内作出实体性回复。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积极督促办案人员及时办理。确保在三个月内完成办理、答复等工作,真正地从实处、从细处为群众着想,促使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