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张燕磊)为进一步将“放管服”改革推向纵深,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减证便民,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司法局督促全区各部门、单位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要求行政机关做到在办理有关许可登记等事项时,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由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就不再索要证明,直接予以办理。
一是坚持“主动瘦身”,瞄准问题症结放权,建设服务型政府。证明事项的设定依据是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在政府有关部门梳理公布的证明事项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向当事人索要证明。现各部门、单位已在收到区司法局的通知后积极核查并及时将告知承诺事项目录在政府部门网站进行了公示,让群众在办事更加方便、快捷的同时对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有了更深刻的感受。
二是拒当“甩手掌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垦利区司法局从方便群众、企业办事的导向出发,深入研究、持续关注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立改废情况和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变更情况,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对事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并做好公布和备案。
三是补齐“服务短板”,优化配套服务供给,加强信用监管建设。为确保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风险可控,垦利区相关部门接下来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方面,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形成部门间信息共享资源机制。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查等,切实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免去循环证明、多头证明的烦恼,推动政务服务更加精准化、精细化。另一方面,创新信用惩戒,加强信用建设。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事项的,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限制,不断完善“联合惩戒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