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马吾力牙)近日,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木垒县弘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业主支付物业费的系列案。
诉前,诉调中心调解员查阅完案件材料后,一个个打电话联系业主了解情况,询间不交物业费的原因,并通过实地调查走访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每位涉案业主讲解物业服务合同中业主作为合同相对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耐心向业主释法明理,并对业主反应的房屋质量和服务不到位等情况,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运用《民诉法》的规定,要求业主进行举证,并说明如果业主没有有力证据,仍拒交物业费的理由就不会成立,从而产生一些法律后果。
最终,通过调解员的耐心沟通与协调,一天有4户业主当场交付了物业费,将矛盾化解在业主家门口,使义务履行于庭审之前。同时,物业公司也表示对于业主反映的问题会积极面对、尽快解决。
近年来,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面对以各种理由拒交物业费的业主,物业公司只得通过诉讼的方式追讨物业费。该院尽量将物业纠纷类案件化解在诉前,为当事人减轻诉累,也为助推文明小区、文明城市建设,构建美好和谐幸福木垒添砖加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