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谢谢你们,这么快就给我们办完了公证,还没收我们一分钱,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张大叔、张大婶拿着手里的公证书,不停地向齐河县公证处的工作人员道谢。这是发生在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公证处真实的一幕,公证处为群众“免费”办理了一项公证业务,当事人当面连连致谢。
几天前,张大叔夫妇来到齐河县公证处,咨询办理“同意书”公证。经了解,他们的小外孙不久前刚刚出生,本应该高兴的一家人,却因孩子患胆道闭锁入院而陷入困境。目前,唯一救孩子的办法就是做肝脏移植手术,孩子的母亲也就是张大叔夫妇的女儿要割肝救子,而医院要求提供捐献者父母同意子女捐献器官的公证书,才能进行手术。
公证处工作人员了解到,为了给孩子看病,本不富裕的家庭已经几乎倾尽所有。看着面前两位无助的老人,工作人员详细了解并核实了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为他们申请了法律援助,减免了公证费300元。同时,为了不耽误孩子治疗,工作人员特事特办,加急完成了公证业务,以最快的速度让当事人拿到了公证书。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齐河县公证处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公证法律援助,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用;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确有困难的,酌情减收或者免收公证费用,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以人性化的公证服务温暖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