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我考上了,我考上职业技术学院了!”2016年7月的一天,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市区司法所接到一通电话,从电话里能够听出来电者激动的心情,司法所工作人员由衷的感到高兴与欣慰。
打来电话的是小曹,是衡水市冀州区市区司法所的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曹某,男,17岁,高中辍学,2015年11月23日因放火、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11月25日,曹某来到市区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来到司法所,工作人员看到小曹这个稚嫩、迷茫、消沉的孩子,内心被深深地刺痛着,心想一定要拯救这个孩子,这只迷途的“小羔羊”。
为详细掌握小曹的家庭、思想、生活情况,司法所组织小曹父母、社区居委为召开帮教小组会议,经了解:小曹小时候是一名乖巧听话的孩子,入读高中后,父母开始做起物流生意,工作越来越繁忙,加之还有个三岁的妹妹,父母无暇顾及小曹,疏忽了对他的管教。身处叛逆期的他,感觉得不到家人的关爱,结交了社会上一些所谓的朋友,成绩一落千丈,最终辍学在家。了解到小曹的成长背景,司法所认为要拯救小曹需要突破“三关”:心里关、教育关、思想关,为小曹制定了个性矫正方案:1、加强心理辅导,消除负面情绪,引导其积极面对生活;2、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法律意识,用法律规范行为;3、加强思想教育,树立正确人生观,促使其改过自新。
司法所首先安排心里咨询师对其一对一心理矫治,突破“心理关”。心理咨询老师以聊天的方式,讲述小曹的成长经历,走进小曹内心。小曹在谈话中慢慢卸下戒备与防线,在谈到自己高中以后的生活、犯下的错误时,心理咨询师告诉小曹“要以正向认知接收过去,要接收不完美的自己,与自己和解”,听到这句话小曹留下了泪水,卸下了背在身上多年的心理包袱,正确认知接受了自己,表示要从新与自己、与家人、与朋友相处。
司法所考虑到小曹年龄小、学历低,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教育学习课程,突破“教育关”。司法所为小曹开展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警示教育,诠释什么是放火罪、盗窃罪,我国刑法对于未成年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提高其思想道德水平,提高其明辨是非的能力。
同时,司法所引导和鼓励小曹积极面对生活,突破“思想关”。司法所引导小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良影响,鼓励他多参加青少年活动,结识新朋友,远离之前的不良社交圈。鼓励其继续学习,提升自我争取考上大学。
小曹从刚开始的迷茫、消沉到现在的自信、阳光,在思想上有了转变,在生活中也找到了自己的人生奋斗目标。经过半年时间备考,2016年7月,小曹通过自考的方式成功考上了某职业技术学院,成为了一名大学生。当拿到入学通知书的那一刻,小曹的脸上露出了喜悦的笑容。
小曹在校期间,认真学习,与老师同学愉快相处,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每次来司法所报到都能看到一次比一次积极阳光的小曹。2018年11月,小曹按期顺利解除了社区矫正,小曹逢人便说“司法所是我的第二个家,包容了我的消沉、叛逆,给予了我关爱、引导,馈赠了我积极、阳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