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张芮)未成年人饮酒后发生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是引发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主要因素之一。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检察院结合近年来的办案实际,发现未成年人酒后犯罪率较高,且其犯罪场所多集中在酒吧或KTV等地,罪名多为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暴力型犯罪,社会危害性大,犯罪暴力性强。为贯彻执行新修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关于“严禁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等娱乐场所”的相关规定,9月10日晚,兴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兴义市公安局丰都派出所,针对辖区内的部分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开展了一次联合督查。
本次督查主要从娱乐场所是否按规定张贴“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识、是否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娱乐消费、是否违法聘用未成年人等方面入手,旨在进一步规范娱乐场所经营秩序,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督查组通过走访调查发现,部分KTV、酒吧未按规定在明显地方张贴“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志标识,或是张贴标志标识但设置了遮挡物,未能完整体现标志标识;部分酒吧违规接待未成年人消费,向未成年人出售酒水和香烟,向其提供娱乐服务等;通过查询部分酒吧员工花名册发现,少数酒吧存在违法聘用未成年人的情况。以上种种乱象表明,娱乐场所对合法经营的意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仍需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亟待提高。
本次行动是检察力量介入社会综合治理的体现,通过此次联合督查,下一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将把收集到的情况汇总,向有关监管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以多方联动形式,整治酒吧经营乱象,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助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和谐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