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南昌青山湖警方9月30日通报,2021年9月29日,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接网民举报:28日傍晚,一辆车牌为赣AKF8**的黑色Jeep汽车恶意阻拦消防出警车正常通行。
警方立即传唤该车驾驶员秦某某(男,58岁,江西南昌人)。经调查核实,秦某某当日驾车行驶至南钢大道南钢学校至冶金大道路口时,故意阻挡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出警车通行。经消防车辆多次鸣笛提醒后仍未让行,阻碍时长约1分钟,导致消防车辆无法及时赶到现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对秦某某阻碍特种车辆通行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青山湖大队对其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在道路上通行的驾驶员,必须主动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为生命救援让行。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戴幼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