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食品安全与法律网
人员查询
食品安全与法律专刊唯一官方网站
站内搜索:

最新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特别关注

冰城警方清理“僵尸车”还位于民

时间:2021-10-21 14:51:00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  朱善永 孙哲 郝树行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朱善永 孙哲 郝树行)长期停放、无人管理的“僵尸车”,不仅挤占公共资源、影响城市形象,还加剧了停车难问题。近日,为进一步优化静态交通秩序,在空间上挖潜停车资源,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僵尸车”排查整治工作,纠正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全力满足群众停车需求。

11.jpg

  10月13日,家住南岗区华山北路附近居民王先生反映,一辆破旧的银灰色面包车已经在这里停了一段时间,始终没人挪动过。交警部门经现场核查,该车车主是附近商家店主,车辆超过三个年检周期没有检车,属于报废无路权车辆,车辆被车主当库房使用。经与车主沟通,车主取出车内存放物品后,交警部门依法将车辆拖走。

  “‘僵尸车’被当做库房的车辆不在少数,极大地占用了公共停车资源。对于达到报废标准的,交警部门依法履行告知程序后,将对车辆拖至报废停车场,由车主联系报废车辆企业,完成车辆报废处置,全力缓解区域停车难。”交警支队南岗大队七中队中队长金雷说。

12.jpg

  交警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在南岗区公司街有一辆蓝色的面包车停在路边,车上的年检贴时间停留在2019年,强险贴时间停留在2020年,两个轮胎已经瘪掉,车的内部还存有大量的废弃物品。

  “公司街属于单行道,而本就紧张的停车区域却被‘僵尸车’占用,不仅影响道路畅通,还影响城市环境。”交警支队南岗大队六中队民警徐涛说。

  经核查,该车已达到报废标准,交警立即联系了车主。车主表示:这辆车因为故障无法驾驶,被他临时停在这里,最近想把车卖掉。交警告知当事人:此类车辆按规定应该履行车辆报废程序报废,不得占用公共道路资源。如不按时移走,交警部门将对车辆强制拖离。

13.jpg

  “僵尸车”之所以频频出现,关键原因在于车主。一些车主在车辆报废后,干脆把车停在小区里、街道上、停车场内不闻不问,使本就有限的停车资源“雪上加霜”。

  在工农大街某小区附近,有三台面包车停在路边的停车位,轮胎已经瘪掉,车身有多处划痕,已经很久没有被启动过。交警在对这三辆车进行核查后发现,这些车已经被注销,并达到报废标准。交警部门立即与车主取得联系,对“僵尸车”开具车辆长期停放催告书,要求车主限期三日内将车辆移走,如不按时移走,将被强制拖离。

  交警提示: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后,应及时依法履行报废手续,不得侵占公共停车资源,对此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严查严处。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书香相伴 法治同行”赋成书院第二期法律讲堂如期开讲
“书香相伴 法治同行”
温宿县托甫汗镇:家庭医生 让群众健康更有“医靠”
温宿县托甫汗镇:家庭
健康科普进校园 护航青春助成长
健康科普进校园 护航青
黑龙江佳木斯市行政争议诉源治理中心揭牌成立
黑龙江佳木斯市行政争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