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张德华)今年“12.4”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全国第四个“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确定的山东省法治宣传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自12月2日起,沂水县高桥司法所组织派出所、综治办、执法办等部门成立联合宣传组,通过多种形式在辖区内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导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月”系列活动。
活动通过召开机关干部学习宪法专题会议、设立宣传站、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同时对国防教育、食品安全、卫计法律法规、民政救助政策、应急知识、交通安全、预防一氧化碳中毒、防电信诈骗等相关知识也进行了广泛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学法、守法、懂法、用法。
这次“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0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20余人次。通过宣传活动,使宪法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镇营造人人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