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为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冀州区司法局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坚决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发生。1月12日,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司法局与石家庄市监狱相互配合无缝对接,同时,积极协调乡镇和村干部,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成功接回刑满释放人员赵某。既彰显了“法度”,又体现了“温度”,情暖了刑满人员的心,照亮了其回家的路。
近日,接到石家庄市监狱刑满释放人员赵某的通知书后,冀州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提前安排衔接事宜。经与乡镇司法所长联系得知,赵某家中只有妻子一人,家里经济困难。针对赵某的具体情况,积极与徐庄乡政府进行对接协调,提前为赵某疫情居家期间提供相应地生活保障,确保实现“无缝衔接”。
1月12日上午,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乡、村干部就其在监狱期间的核酸检测报告、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隔离情况报告、体温登记表、释放证明书等材料进行验收交接;向其宣讲了有关法律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疫情期间要自觉遵守居家隔离14天的规定,并为他居家隔离提供必要的保障,鼓励其树立生活信心,尽快适应当前的环境,开启新的生活。赵某对我们这一系列的工作非常感动,深表感谢,说:“我一定要好好接受教训,踏踏实实地做事,用自己的行动报答家人,为社会做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