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李若南)近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农民工李师傅将一面写有“明德尚法的榜样,正气担当的典范”的锦旗送到承办其案件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魏龙云手中,并对她的专业素养赞不绝口、对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高效服务由衷感谢。
据了解,李师傅于2019年4月到某机械公司从事泵车司机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2020年底开始,李师傅的工资就一直被拖欠,他在2021年6月被迫离开公司。期间,李师傅多次通过上门和电话等方式索要工资,但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李师傅于2021年11月来到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援助中心详细了解情况后,认定李师傅符合欠薪免审情形,予以当场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并指派禹城启航法律服务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魏龙云承办此案。承办人员深入了解案情后,建议李师傅申请仲裁主张工资报酬及经济补偿金,并协助他收集整理了银行工资流水明细单、考勤记录、工作群微信截图等证据材料,帮助他起草了劳动仲裁申请书,提交仲裁委立案。
2021年12月底,本案开庭审理。承办人员根据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在考勤制度、报酬发放等方面发表意见,请求仲裁委确认李师傅与机械公司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机械公司应当支付拖欠李师傅的工资报酬39638元及经济补偿金16000元。2022年1月,禹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裁决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并全额支持了李师傅请求的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55638元。目前,李师傅的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已全部到账,案件取得圆满成功。
近年来,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畅通“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打造欠薪案件“兜底承办”,切实维护被欠薪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2022年以来,中心共接待接听农民工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办理涉及欠薪法律援助案件33起,为农民工讨回工资款24.8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