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贾迎迎)3月10日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及时调整服务形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确保法律服务和疫情防控“两不误”。
调整法律服务模式,发挥咨询服务平台作用。发布禹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公告,采取“7228148”法律服务热线、在线法律咨询等形式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同时有针对性地对疫情防控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科普和解惑,充分发挥专业法律服务和疫情防控的正向引导作用。3月份以来,通过“148”法律服务热线共接听群众咨询55人次,线上咨询17人次。
窗口办公严防严控,公共法律服务预约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定期消杀、通风,窗口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自身防疫措施,每天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值班,对来访群众进入大厅履行“两看一测”义务,提醒群众办理业务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同时,为避免人员聚集,群众办理业务可先进行电话预约,工作人员告知群众备齐所需的材料,方便群众一次性办理业务。3月份以来,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窗口接待群众92人次。
运用线上办公平台,减少人员跨区域频繁流动。针对目前疫情呈点多、面广、频发等特点,对县域外人员提倡优先选择线上申办业务,实行“非接触式”服务。外来人员办理业务,可先通过“法援在线”、“公证云”等平台进行线上申请,采用“初审受理、分流转办”方式,由专门工作人员进行材料预审,视具体情况进行材料邮寄或一次性预约办理,减少群众跨区域频繁流动。3月份以来,通过线上平台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9件。 |